question-icon 商标部分驳回后还能使用吗?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收到通知说部分驳回了。不太清楚这部分被驳回的商标内容还能不能继续用,用了会不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知道没被驳回的部分使用上有什么限制,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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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标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时,认为该商标在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上可以核准注册,但在其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等问题,从而驳回该部分的注册申请。 当商标遭遇部分驳回时,对于未被驳回的部分,在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依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而对于被驳回的部分,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那么申请人是不享有这部分商标的专用权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使用这部分商标。只是这种使用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其他人也可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且,如果使用行为侵犯了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利,那么使用者可能会面临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比如《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等情形。所以,在商标部分驳回后,申请人要谨慎使用被驳回部分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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