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都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要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首先要明白其概念。简单来说,当一个人实施犯罪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给被害人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被害人就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要求犯罪人赔偿这些物质损失,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 原告人通常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这里的被害人,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盗的个人或者企业就可以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当被害人无法亲自参与诉讼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代表其进行诉讼;而对于国家和集体财产受损的情况,人民检察院会代表国家和集体提起诉讼。 被告人则一般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因为其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的监护人、遗产继承人等也可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比如,未成年人犯罪时,其监护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犯罪嫌疑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如果继承了遗产,也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原告人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申请财产保全、参加庭审、进行辩论等;被告人则有权进行答辩、申请回避、委托辩护人等。同时,当事人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遵守诉讼秩序、如实陈述事实等。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都有各自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了解这些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