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不包括哪些?
我打算出国旅游,想了解下护照的相关知识。我知道有不同类型的护照,但不清楚按照《护照法》规定,哪些不属于其涵盖的护照类型,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好提前做好准备。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是规范我国护照管理的重要法律。在这部法律里,明确规定了我国护照的类型。它规定的护照类型主要有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普通护照是我们普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时所使用的护照。外交护照主要是发给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使用,比如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公务护照则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用于执行公务出国等情况。 那么,除了这三种明确规定的护照类型之外的其他所谓‘护照’都不在《护照法》规定范围内。比如一些组织或者个人私自印制、声称具有出国通行效力的类似证件,这些肯定不属于《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还有一些国家地区可能存在的特殊旅行证件,在我国《护照法》体系下也不被认定为法定护照类型。依据《护照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所以超出这三种护照类型的,都不在《护照法》规定范围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