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具体情形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专利申请受理的情形。当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时,专利申请就会被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齐全、格式符合要求,专利局通常会受理申请。 接下来,看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二)未使用中文的;(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另外,如果申请文件的格式不符合规定,例如纸张大小、字体、排版等不符合要求,也可能导致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费用未按照规定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同样会面临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一定要仔细准备申请文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避免因为一些细节问题导致申请不予受理。如果对申请文件的准备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