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儿女不赡养老人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要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儿女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儿女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好比你要找一个合适的“裁判场”来解决问题,这个“裁判场”就是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接下来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也就是老人)和被告(儿女)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写明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要求儿女支付赡养费、定期看望照顾等;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讲清楚儿女不赡养老人的具体情况。证据方面,可以收集能证明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材料,像老人的生活状况证明、儿女拒绝赡养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材料就像是你打官司的“武器”,能帮助法院了解真实情况。 然后是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这一步就像是你把“战斗申请”交给了“裁判场”,“裁判场”要看看你的申请合不合规矩。 立案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老人要在法庭上把自己的诉求和证据讲清楚,儿女也可以进行答辩和反驳。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真相。这就像是一场“辩论会”,双方都要把自己的理由说清楚。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儿女确实存在不赡养老人的情况,会依法判决儿女履行赡养义务,比如支付一定金额的赡养费等。如果儿女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就好比“比赛结果”出来了,如果一方觉得不公平,还可以向上一级“裁判场”申请重新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