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了违约金后还需要赔偿损失吗?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我违约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违约金。但对方说我还得赔偿他的损失,我觉得付了违约金就够了。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支付了违约金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再赔偿损失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支付了违约金后是否还需要赔偿损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而赔偿损失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足以弥补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在支付违约金后,通常就不需要再额外赔偿损失了。因为违约金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例如,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 10 万元,而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也是 10 万元,此时支付了 10 万元违约金,就相当于对损失进行了赔偿。 然而,如果违约金的数额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支付违约金后还需要对不足部分进行赔偿。比如,合同约定违约金为 5 万元,但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 8 万元的损失,那么除了支付 5 万元违约金外,还需要再赔偿 3 万元的损失。 另外,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这样可以避免守约方获得过高的赔偿,体现公平原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