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缴纳顺序是怎样的?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缴纳。不太清楚这两种税缴纳的时候有没有先后顺序,担心弄错了会有税务风险。想了解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增值税和所得税到底该按什么顺序来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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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缴纳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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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两种重要税种,它们的缴纳顺序在实际操作中是有一定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税种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例如,一家企业购进原材料花费100元,经过加工后以150元的价格卖出,那么增值的50元就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所得税则是对企业或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也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部分需要缴纳所得税。比如企业一年的收入是1000万元,成本和费用是800万元,那么利润200万元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缴纳顺序方面,并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规定的固定先后顺序。不过在实际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流程中,一般是先核算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在每一笔销售业务发生时就产生纳税义务,通常按月或者按季度进行申报缴纳。企业需要根据当期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并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申报和缴纳。 而所得税通常是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需要先准确核算每个月或每个季度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等,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企业先按月或季预缴所得税,到年底再统一核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多退少补。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等内容。该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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