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来担?


在交通事故中,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的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认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交通法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如果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违反信号灯指示横穿马路被撞,行人明显存在过错。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行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不过,如果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那么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行人没有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同样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但如果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比如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超速行驶等,也会被认定有一定责任。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判定双方分担责任,例如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的认定要综合考虑行人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尽到安全驾驶义务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的责任划分应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