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车辆超速将其撞死,这种情况下谁的责任更大?


在行人闯红灯处于机动车道被超速车辆撞死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能简单地判断谁的责任更大,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闯红灯这一行为增加了自身处于危险境地的可能性,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其次,车辆超速行驶同样违反了交通法规。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限速规定,超速行驶会使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缩短、制动距离变长,从而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 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为,并且事故发生地位于人行横道线内,那么应当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行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若同样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行人偏离了人行横道线,则应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行人闯红灯,且行人已经进入机动车道,而驾驶员未能及时察觉,此时仍应由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判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综合分析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最终确定责任归属,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