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致伤残且负全责会怎么判罚?


当开车撞人致伤残且负全责时,判罚主要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等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肇事者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这些赔偿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例如,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判罚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肇事者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因素。如果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所以,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肇事者应积极配合处理,主动承担责任,以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