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醉驾加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醉驾”这个概念。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且违法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当出现第二次醉驾并且还伴有交通事故的情况时,处罚是比较严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醉驾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该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第二次醉驾,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认定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这是因为行为人在已经有过一次醉驾违法经历的情况下,仍然再次实施醉驾行为,反映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第二次醉驾加交通事故的处罚会综合考虑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如果只是轻微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会按照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并且很可能会被终生禁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