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能拿到什么金?


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可能涉及到的“金”主要有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经济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符合某些条件辞退员工时,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这意味着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你工作3年半,公司违法辞退你,那就要支付给你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在这几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就要多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