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金需要赔多少?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但在履行过程中,我虽然有点违约,可没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得赔多少违约金啊?是不是就不用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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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即便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以及支付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的设立旨在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惩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而不论违约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了损失。不过,《民法典》也赋予了违约方一定的救济途径。根据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如果违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若未按时交付货物,需向乙支付10万元违约金。但实际上甲的迟延交付并未给乙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此时,如果甲认为10万元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数额。所以,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金并非一定不用赔,也不是完全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而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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