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员工四期保护包括什么?

我是一名女员工,最近了解到有女员工四期保护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我想知道这四期具体是哪四期,在这些时期女员工能享受哪些权益保护,企业又有哪些相应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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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员工四期保护指的是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这四个特殊生理时期的女员工进行的劳动权益保护。这一保护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时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经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中规定,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冷水作业、低温作业、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以及高处作业等。企业应给予女职工经期适当的照顾,例如提供必要的卫生用品、调整工作岗位等。 孕期的保护措施更为全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期保护主要涉及产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哺乳期保护同样重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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