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能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我刚生完宝宝,还在上班。想知道法律上对哺乳期是怎么界定的,另外在哺乳期我在工作方面能享受哪些特殊保护呢?就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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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哺乳期。哺乳期就是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这段时间。这个时间是法律明确规定给予女职工用来哺乳的,不管女职工实际上是不是用自己的母乳喂婴儿,都算在哺乳期范围内。 再讲讲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的特殊劳动保护。 第一,工资待遇方面。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这些原因,就降低她的工资。比如,原本工资是5000元,不能因为处于哺乳期就随意降低工资。这是对女职工经济权益的保护。 第二,劳动合同方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了,也不能终止合同,必须要延续到哺乳期满才可以终止。比如合同本来12月到期,但女职工哺乳期到次年3月,那合同就得延续到次年3月。依据是劳动法相关规定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保障女职工有稳定的工作。 第三,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方面。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像一些重体力的搬运工作、长时间加班等都不可以安排给哺乳期女职工。 第四,哺乳时间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比如生育了双胞胎,每天就有2小时哺乳时间。 另外,如果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相关概念:(哺乳期: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强度较大的一类工作,有相应国家标准界定 体弱儿:经相关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身体较为虚弱的周岁内婴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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