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治安处罚的人被称作什么?
我之前因为一些小过错被治安处罚过,现在心里有点在意,也不清楚别人会怎么看待有过治安处罚记录的人,想知道从法律或者社会层面来说,有过治安处罚的人会被怎么称呼,会不会有什么特定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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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专门针对有过治安处罚的人设定特定称呼。治安处罚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处罚种类。被实施这些处罚的人,在接受处罚期间,通常被称为“被处罚人”。而在处罚执行完毕之后,他们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从社会层面来看,也不应该对有过治安处罚记录的人进行歧视性称呼。每个人都可能犯错,有过治安处罚并不意味着这个人就是“坏人”或者有其他不良标签。我国倡导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所以,有过治安处罚的人在回归社会后,应当被以平等、包容的态度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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