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是什么意思?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看到有专项附加扣除合计这一项,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这个合计是把这些项目加起来吗?它对我缴纳的个税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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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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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是指将各项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金额相加得到的总数。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政策,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之外,还可以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这些特定支出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项目。 比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合计的作用非常大,它直接影响我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专项附加扣除合计的金额越大,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小,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少。 举个例子,小李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扣除1000元,同时他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位老人可扣除2000元。那么他的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就是1000 + 2000 = 3000元。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基本减除费用) - 1000(三险一金) - 3000(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 1000元。根据税率表,他适用3%的税率,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3% = 30元。如果没有专项附加扣除,他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4000元,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3% = 120元。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小李每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90元。所以,了解并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我们减轻税收负担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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