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几个?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太清楚能填几个。我有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好几项符合扣除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都能填,还是有数量限制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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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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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七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在填写时,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填几个,而是根据自身实际符合的条件来填报。 对于子女教育,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有明确说明。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有相关规定。 只要您符合上述多项扣除条件,都可以填报,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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