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附加条件可以填几个?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不太清楚附加条件能填几个。我自己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情况,不知道能不能都填上去,还是有数量限制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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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条件,指的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可以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这些项目能够减少我们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七项,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对于这些附加扣除项目,并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只要你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填报对应的扣除项目。 例如,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就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在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还可以扣除一定金额;若您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能填报扣除;要是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同样可以扣除;家中有年满60岁的父母需要赡养,也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家里有3岁以下婴幼儿,还能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所以,只要您符合多个附加扣除条件,就可以同时填报多个项目,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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