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是否分农村和城市户口?
我遭遇了人身损害,在谈赔偿的时候,对方说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赔偿标准不一样。我不太清楚是不是真的,想知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到底分不分农村和城市户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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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人身损害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区分农村和城市户口的。这种区分主要体现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项目的计算上。过去计算这些赔偿金时往往会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版)就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这就导致在相同的人身损害情形下,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所获得的赔偿数额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不过,近年来,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减少城乡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各地陆续开展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2022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也就是说,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人身损害赔偿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项目上,基本不再区分农村和城市户口,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来计算赔偿数额。当然,具体的赔偿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和标准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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