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案是否包括物业侵权?
我在小区里被物业没固定好的广告牌砸伤了,想了解我这算人身损害案吗?人身损害案里面包不包括物业侵权这种情况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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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人身损害案是有可能包括物业侵权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人身损害案和物业侵权。人身损害案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导致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案件。而物业侵权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因为物业没有尽到这种义务,比如没有及时维修老化的设施、没有对小区内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业主或其他人员遭受人身损害,那么就构成了物业侵权,这种情况是包含在人身损害案范围内的。 例如,小区电梯年久失修,物业没有及时维护,导致业主乘坐电梯时被困受伤;或者小区道路有坑洼,物业没有及时填补,致使行人摔倒受伤等。在这些案例中,物业因为没有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使得他人人身受到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人身损害案是可能涵盖物业侵权这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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