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私转账报销款没有发票该怎么办?
我公司公对私转账给我报销款,但这笔费用没有发票。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符合规定。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公对私转账报销款没发票的情况,在法律上该如何应对,怎样做才不会给自己和公司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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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公对私转账报销款却没有发票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它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多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重要性。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凭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如果在公对私转账报销款时没有取得发票,就意味着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缺少了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这可能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影响。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没有发票,该笔报销款对应的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会导致企业多缴纳所得税。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发票,比如支付给个人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款项,可以要求对方开具收款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以此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但这种情况有一定的金额限制,一般是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 - 500元。 如果是可以取得发票但由于疏忽等原因未取得,应尽快联系对方补开发票。如果对方拒绝开具发票,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反映,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此外,企业也可以建立健全内部报销制度,要求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从源头上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对于个人而言,在发生费用支出时,也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以保障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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