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务年度清缴是怎么回事?
我每个月都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太清楚这个个人税务年度清缴是怎么操作的。也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进行年度清缴,具体清缴会涉及哪些方面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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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务年度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要汇总自己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按照规定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这一年已经预缴的税款,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然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和补税两类。 退税的情况,比如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等等。 补税的情况,常见的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 办理个人税务年度清缴,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渠道自行办理,也可以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或者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一般来说,年度汇算时间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如果需要补税却不办理,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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