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作的加班费是多少?


计件工作的加班费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计件工资制。它是按照劳动者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者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干多少活,拿多少钱。 关于计件工作的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具体而言,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在工作日加班。如果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了计件定额任务,之后用人单位又安排其继续工作,那么这额外工作时间的报酬,应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举个例子,小张的计件单价是每件10元,他在工作日完成定额后又多做了5件,那么这5件的报酬就应该按照每件10×150% = 15元来计算。 第二种,在休息日加班。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休息日加班的计件单价应不低于正常计件单价的2倍。还是以小张为例,如果他在休息日加班做了10件产品,每件的报酬就应该是10×200% = 20元。 第三种,在法定休假日加班。法定休假日是国家规定的重要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在这些日子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计件单价应不低于正常计件单价的3倍。假设小张在法定休假日做了8件产品,每件的报酬就是10×300% = 30元。 总之,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同样享有加班费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劳动者自身也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