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为何还要带陪?
我开车正常行驶时被另一辆车撞了,交警判定我无责。但对方要求我承担一部分赔偿,说有无责带陪的说法。我不理解,明明我没责任,为啥还要赔钱,想知道这‘无责带陪’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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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无责带陪’准确来说叫做‘无责赔偿’。无责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一方被认定没有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仍需在一定范围内对另一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就算被保险人无责任,保险公司也需要在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在交强险中,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保护受害者权益和体现交强险的社会公益性。交强险的设立目的之一就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即使无责方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但考虑到受害者可能面临的困境,要求无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受害者的经济压力,保障其基本权益。 所以,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虽然没有过错,但仍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其保险公司进行无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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