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平安人寿保险法定本人身故第一继承人是谁?

我买了平安人寿保险,现在有点担心以后的事情。就想了解下,如果我身故了,按照法律规定,平安人寿保险的第一继承人会是谁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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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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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平安人寿保险法定本人身故第一继承人是谁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人寿保险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的继承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的。 首先,我们要区分保险金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在平安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明确指定了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将直接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而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这种情况下,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并且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对于平安人寿保险,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的第一继承人就是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他们将平等地享有继承保险金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继承份额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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