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全流程是怎样的?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结果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如果对这个认定结果不服,接下来该怎么做,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时间限制,要准备什么材料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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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进行救济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全流程。 首先是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这意味着你如果要申请复核,必须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要说明你为什么不服以及有什么证据支持你的观点。 在申请复核之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受理的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 一般情况下,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有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等情况。如果复核结论是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另外,如果复核结果仍不能让你满意,在后续的民事诉讼过程中,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法院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审查和判断。不过,法院一般会比较尊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但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认定存在错误,法院也可能会作出不同的责任划分。 总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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