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首先是申请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况,就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合理理由。 接着是决定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司法机关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也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取保候审的理由。 最后是执行阶段。如果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就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并且要出具保证书,保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