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钱是否应该归还?


在探讨离婚后彩礼钱是否应该归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彩礼的定义。彩礼,简单来说,是在结婚前,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的财物,这是一种传统习俗,往往带有缔结婚姻的目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彩礼的归还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该规定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第一种情形,很好理解。如果男女双方只是举办了婚礼,给了彩礼,但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双方分开,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彩礼的给付目的未能实现。 第二种情形,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比如,双方领证后因为工作等原因一直分居,没有实际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因为共同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内容,没有共同生活意味着彩礼给付的初衷没有达成。 第三种情形,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并不是指生活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而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为了给付彩礼,男方家庭背负了巨额债务,生活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所以,离婚后彩礼钱是否应该归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不符合,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彩礼返还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