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还会是老赖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债务都由对方承担。但最近我担心,就算有这个协议,会不会我还是会因为之前的债务问题被认定为老赖啊?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老赖”这个概念。在法律上,“老赖”指的是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俗点说,就是明明有钱还,却故意拖着不还钱的人。
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承担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
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而另一方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那么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
但是,如果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该债务确实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另一方无需承担该债务,那么另一方就不会因为这笔债务而成为“老赖”。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那么债权人就只能要求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也不会因为这笔债务被认定为“老赖”。总之,判断另一方是否会成为“老赖”,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法院的判决以及是否有能力履行义务等因素。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