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该如何清偿?


离婚后债务的清偿问题,是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的重要法律事项。要明确债务清偿方式,首先得区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的房子,一起经营生意欠下的钱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责任一起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足够偿还债务,就用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偿还;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像一方在婚前的个人欠款,或者婚后背着另一方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欠下的债务。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确定债务性质和清偿责任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涉及到离婚后债务清偿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债务合同、资金用途证明、夫妻双方的沟通记录等,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