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屋应该怎样分割?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名下有一套房子,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是按出钱比例,还是平均分配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想了解一下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具体规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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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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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问题是许多人在处理离婚事宜时非常关心的。下面将根据不同的情况,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房屋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会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对于房屋来说,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情况一: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购买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归小李所有。 情况二: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张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小张,但小张需要对妻子进行补偿,补偿的部分包括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 情况三: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更需要房子居住,哪一方对家庭的贡献更大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情况四: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例如小王结婚前,他的父母出钱给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小王的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小王一人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要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在处理离婚房屋分割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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