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仍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责任?
我和前夫刚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最近有债主找上门,说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了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让我也还钱。我觉得都离婚了不该我还,可又不确定。想了解下,离婚后到底要不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责任呢?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是否仍要对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涉及到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意味着,即使夫妻离婚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仍然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了房子,离婚后,这笔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即便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但这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所以,离婚后对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仍要共同承担责任。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是一方的个人不合理开支等,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