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强制保险范围?


在探讨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强制保险范围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设立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无证驾驶的情况,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且垫付之后可以向致害人进行追偿。但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保险公司会先拿出钱来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再向无证驾驶的致害人把这笔钱要回去。而如果涉及到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如车辆损坏、物品损毁等,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范围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虽然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人身伤亡部分是否包括所有的赔偿项目并没有明确界定。不过,大部分法院在审判时会倾向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持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抢救费用有垫付并追偿的规定,对于人身伤亡赔偿则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无论如何,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合法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