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我家在农村,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继承这房子?我听说集体土地性质特殊,和普通房子继承不太一样,所以有点拿不准,想问问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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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基本概念。集体土地,简单来说就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和国有土地是不同的。而房子是我们通过合法建造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在法律上,房子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就是个人的私有物,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集体土地上的房子,既然是被继承人合法建造并拥有的,那么就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的范畴,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 不过,这里要注意集体土地的特殊性。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当继承人继承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后,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该房子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基于房子的存在而存在的,也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原则。如果房子倒塌或者被拆除,且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重建,那么继承人可能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这块集体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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