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财产协议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我和前夫刚办理完离婚手续,当时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份协议的效力,不知道需不需要去办理公证。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财产协议分割是不是必须要公证呢?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协议的有效性?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离婚后财产协议分割并非必须进行公证。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理解财产分割协议的本质。它是离婚双方基于真实意愿,就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的一种约定。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那么这个协议从签订之时起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自然受法律保护。 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后的财产分割协议,其证明力在一定程度上会更强。在涉及到一些第三方或者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时,经过公证的协议会更容易被采信。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就无效。 所以,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都认可,并且能够自觉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那么不进行公证也是完全可以的。但如果担心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日后可能受到质疑,或者为了增强协议的证明力,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选择去公证机构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