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我的亲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办什么手续。担心手续办不全以后会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下房屋赠与需要经历哪些流程,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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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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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指的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赠与所需的手续: 首先是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和受赠人要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合同里要写清楚赠与人自愿将房屋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房屋等关键内容。合同体现了双方对于房屋赠与的一致意愿,是整个赠与行为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接着进行赠与公证。虽然赠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很多时候为了增强合同的证明力,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办理公证时,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之后要办理房屋评估。受赠人需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赠与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是后续缴纳税费等手续的重要依据。 再然后是缴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一般情况下,受赠人需要缴纳契税,税率通常为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而印花税则由赠与双方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分别缴纳。 最后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双方携带身份证、赠与合同、公证书、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书、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变更房屋产权登记,受赠人成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房屋赠与的过户登记通常需要双方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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