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我们有共同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哪些算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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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是指在夫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和处理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婚姻期间双方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这些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利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商量不下来,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一方恶意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既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公平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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