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突然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得给我赔偿,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到底需不需要赔偿,什么情况下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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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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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支付赔偿的。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无法达到公司设定的录用标准,公司经过合理的考核评估后,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无需赔偿。再比如,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如多次旷工、泄露公司机密等,公司按照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给予赔偿。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比如,员工因为生病,在医疗期满后无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安排给该员工,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例如,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突然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公司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总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关键在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建议仔细对照相关法律条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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