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让我头疼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投资。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是怎么划分的,想知道有哪些原则和方法来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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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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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是许多面临离婚的夫妻关注的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进行平均分配等。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是指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求和成长环境。比如,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那么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适当向这一方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照顾女方权益是基于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存在的实际差异,给予女方一定的照顾。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对于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既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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