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房产要两年才能过户该怎么解决?

我和配偶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但现在被告知要两年后才能过户。我担心这两年会有变数,比如对方反悔或者出现债务纠纷影响房子归属。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提前过户或者保障这两年内我的权益,让房子最终能顺利过户到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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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后,遇到房产要两年才能过户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解决办法。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这里涉及的一些法律概念。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处置,通常会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调解书中予以明确,这是确定房产归属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两年才能过户的原因,可能是存在一些政策限制,比如某些地方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规定了限售期;也可能是房产本身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如果是政策限制导致的无法过户,通常很难提前解决。但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权益。例如,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在可以过户时,对方有义务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届时不配合,我们可以依据这份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配合过户的义务。 如果是因为房产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比如抵押,那么需要先了解抵押的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看是否可以提前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或者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为了防止在这两年内对方将房产擅自处分,我们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们对房产的权益,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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