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绝当后当户是否还享有回赎权?

我之前把一件贵重物品拿去典当行典当换钱,现在过了典当期限成了绝当品。可我现在又有能力赎回它了,不知道绝当之后我还有没有权利把它赎回来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问问大家。
展开 view-more
  • #绝当回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绝当是典当行业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当户在典当期限届满后,既不续当也不赎当的行为。而回赎权则是指当户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典当行支付当金本息,赎回当物的权利。那么,绝当后当户是否还享有回赎权呢?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在我国,《典当管理办法》对绝当的情况有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四十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出现绝当情况时,对于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典当行有多种处理方式,且对于剩余款项有退还当户的规定,但并没有赋予当户绝当后的回赎权。而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自行处理,同样也未提及当户的回赎权。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绝当是当户违约行为导致的结果。当户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赎当或者续当的义务,就意味着其放弃了对当物的赎回权利。典当行基于绝当的事实,获得了对当物的处分权。一旦典当行按照规定对当物进行了处理,当户再主张回赎权就缺乏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典当行和当户之间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即使绝当后当户在一定条件下仍可回赎,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当户可以依据该约定行使回赎权。但如果没有这样的特殊约定,绝当后当户通常不再享有回赎权。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绝当后当户不享有回赎权,但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当户在进行典当时,应当仔细阅读典当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