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欠款是否要共同承担?
我结婚后,我爱人背着我借了一笔钱,也没跟我说这笔钱干啥用了。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们一起还钱,我都懵了。我想知道,这婚后的欠款,我必须得和他一起承担吗?我对这笔钱毫不知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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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婚后欠款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简单来说,如果婚后的欠款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借的,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那这肯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还。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这些,那也属于共同债务。 可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数额很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借了几十万去投资,而且另一方根本不知道,也没享受到这笔钱带来的好处,正常情况下这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要是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得共同承担。 所以,判断婚后欠款是否要共同承担,关键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遇到具体情况时,要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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