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
我结婚后,父母想给我一笔钱,也没说只给我一个人。我就想知道这笔钱算我和我对象的共同财产吗?要是算的话,之后万一离婚这财产咋算呢?有点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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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其中提到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给一方的,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一方接受赠与,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赠与夫或妻一方,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一方的父母赠与小两口一套房子,没有明确说只给自家孩子,那这套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要是赠与人明确表示该财产只赠与夫或妻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在赠与合同里写明某笔钱只给自己的子女,和其配偶无关,那这笔钱就只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如何计算的问题,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还是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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