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什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刚结婚不久,现在想买些东西,但又担心以后万一婚姻有变故,这些东西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我想知道在婚后购买哪些东西是明确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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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过,婚后购买的某些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是指仅供一方个人使用的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比如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男士专用的剃须刀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些物品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仅供一方使用的,所以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在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接受赠与获得财产,并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表明该财产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这个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说明该房产只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购买且能证明资金来源是婚前财产的物品,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本身就属于个人财产,用其购买的物品本质上还是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买财产的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综上所述,婚后购买的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用婚前财产购买且能证明资金来源的物品,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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