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分公司应该使用小企业准则还是企业准则?


在探讨建筑业分公司应该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准则的基本概念。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它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则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适用于大中型企业。 对于建筑业分公司而言,判断适用哪个准则,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小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如果建筑业分公司符合小型企业标准,且同时不属于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那么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简化会计核算,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会计核算成本。 如果分公司规模较大,不符合小企业标准,或者虽然符合小企业标准但有融资需求,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那么就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更加复杂和规范,能够提供更详细、更准确的财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 总之,建筑业分公司在选择使用小企业准则还是企业准则时,要综合考虑自身规模、经营特点以及财务需求等因素,确保财务核算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