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能否要求赔偿,现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从公司辞职了,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工作环境也不太好。我听说辞职后好像能要赔偿,但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问问现在法律对于辞职后要赔偿这块是怎么说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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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职后能否要求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规定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单位不存在过错,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单方面的意愿表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比如你单纯因为自己想换个工作环境而主动离职,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要求赔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赋予劳动者在此种情形下获得赔偿的权利。 然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法定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计算标准同样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所以,你要先确定自己辞职的原因以及单位是否存在过错行为,才能判断是否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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