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我国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首先,在商标注册方面,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例如,不能使用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过于相似的标识来申请。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其次,关于商标的保护范围。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一旦商标注册成功,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几种情形,比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行为都属于侵权。 再者,对于商标侵权的责任。侵犯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商标法》第六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另外,商标的使用期限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这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中有详细规定。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涵盖了商标从注册、使用、保护到续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涉及商标相关事务时,都应该了解并遵守这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