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一个法律纠纷,法院处理时提到了驳回起诉,我不太明白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它们在适用情形、法律后果等方面分别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懂行的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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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驳回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起诉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适用法律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适用的是程序法,它主要是对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处理。比如说,当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时,法院就会适用程序法的相关规定,用裁定的方式驳回起诉。而判决驳回起诉则适用于实体法,它是对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判断。如果原告虽然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经过审理后发现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法律依据,法院就会依据实体法的规定,用判决的方式驳回其诉讼请求。 其次是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通常适用于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问题的情况,它针对的是原告的起诉行为本身。而判决驳回起诉则适用于整个诉讼过程结束后,法院对原被告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决定。 再者是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裁定驳回起诉采用的是裁定的形式,裁定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而判决驳回起诉采用的是判决的形式,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最终处理结果。 另外,适用阶段也有所不同。裁定驳回起诉一般在立案受理阶段或者审理过程中,当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程序要求时就会作出。而判决驳回起诉则是在案件经过实体审理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评判后作出的。 最后,法律依据也不同。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比如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而判决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则是具体的实体法律规定,比如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侵权等方面的规定,当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这些实体法律规定时,法院会判决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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