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该房产怎么分?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对于这套婚前他付首付买的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是完全归他,还是我也能分到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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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婚前男方付首付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房子可能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男方要给女方相应补偿。 其次,如果房产虽然是男方付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双方各自分得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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